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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零四章 万里轻裘

  第一百零四章 万里轻裘 (第2/2页)
  
  等刘慈不经意摸到一直挂在脖子上的“水晶”,她马上意识到有滋有味的日子,缺少的是什么了。
  
  习惯真的是个很可怕的东西,在摩洛克山脉的相伴的几年,刘慈已经将银狼当成了可以真正信赖的朋友。
  
  莉迪亚和阿诺德,是刘慈积极笼络的人,算是属下,说是朋友,总差了些。
  
  和斯图尔相处,总让人有如沐春风的错觉,青年眼中的崇拜眼神呈星星眼状,让她看见微胖界的二货就想笑。算半个朋友,离知交还差十万大山那么远。
  
  娜娜和艾美更不用说,她再放纵,女仆就是女仆,从小在当惯了世家千金的刘慈深知,哪怕在大宇宙时代的地球联邦,在茫茫宇宙,都没有达到真真的“人人平等”,要她拉着娜娜几人的手说,咱们是姐妹,估计别人看她的眼光,就是刘慈脑袋被驴踢过。
  
  瑞秋呢?这个借了刘慈姓氏的小姑娘,因为同样黑发黑眸,和坎坷苦逼的经历,让刘慈心生怜惜,认她当了妹妹。
  
  在刘慈从魔法学院人工湖地穴出来,瑞秋扑到她怀里的一瞬间,她真的这小姑娘就跟她亲妹妹一样。
  
  她能感受到,瑞秋对她不同他人的依赖和信任。
  
  但他们所有人,都不等于银狼。
  
  刘慈在人们眼中,是强大而神秘的剑师,拥有数不清的魔法卷轴。她行事爽快,出手大方,是让人信赖的后盾……但在银狼眼中,估计她永远是需要保护的小厨娘。
  
  她能给山谷中的所有人撑起一片天空,不介意身边亲近的人享受她的余泽庇护。
  
  但是战斗时,刘慈的后背,只能交给银狼。
  
  她在魔法大陆,最信任的不是人,而是一只魔兽。
  
  摸着脖子上的“水晶”,看窗外雪花飘落,刘慈不得不承认,她想狼神了。艾美提醒她购买冬衣,这让刘慈多少有些赌气。
  
  前几年银狼为她猎了无数奢侈皮草,将刘慈的眼光养刁了……由奢入俭难呀,难于上青天!
  
  刘慈坐在窗台边感叹,忽然发现屋外多了一个扑腾的影子。
  
  战斗的素养使她条件反射要扔出符箓,再一看,那扑腾的影子咋有些眼熟呢?
  
  “笃笃笃……”
  
  窗外,一身火红羽毛的鸟儿用鸟喙很有规律敲击着窗户,一双眼睛滴溜溜转。
  
  刘慈大吃一惊,收回符箓,推开窗户讶异道:“你怎么来了?!”
  
  咕咕鸟放下背上背着的大口袋,拿鸟喙点着桌子,“就是要突然袭击,不然怎么能看见你发呆的样子?话说春天还远着,你就别思念了……快倒杯酒来,渴死了。”
  
  被一只鸟嘲笑自己在思春,刘慈脸爆红,拿手使劲掐了咕咕,才给这死鸟倒了一杯水。
  
  一只飞禽魔兽忽然出现在人类世界,咕咕鸟也就仗着埃姆斯特地广人稀吧,换了其他人口密集的城市,就算是晚上,它的体型和特征也早被人发现了!
  
  “你是怎么找到我的?”刘慈等咕咕不喘气了,才关上灌冷风的窗户。
  
  埃姆斯特地处马刺帝国极西地带,马刺帝和摩洛克山脉接壤的是东北部,从魔兽森林到这里,横穿马刺帝国大部分国土,直线距离都有数千里。
  
  咕咕鸟用翅膀指了指刘慈还来不及收回的“水晶”,“不就是靠它了!来,你快看一下袋子里的东西,我能感觉到附近有很强的魔法元素波动,估计是一大波魔法师……不能久留呀,可惜吃不到你做的鱼了。”
  
  咕咕鸟砸吧着嘴,十分遗憾。
  
  一大波魔法师,这死鸟知道这里靠近埃姆斯特魔法学院,还敢现身!刘慈也不知它怎么感应到“水晶”的,或许当初银狼送给她时就做了些手脚吧,反正她也不太在意。
  
  依着咕咕的指示,刘慈解开那个显得十分硕大的口袋。
  
  伸手进去,摸到了极其柔软的触感,将东西拖拽出来,刘慈不禁睁大了眼睛。
  
  碧绿光泽的柔软毛发,闪动着皮裘特有的光泽。她最喜欢的五阶魔兽“碧荆狸”皮毛的短袄,因为离开水晶矿山时天气转暖,而被她放在了石屋衣橱中。
  
  第二件是火红的狐裘,完全是新衣。
  
  第三件是雪白的披风,又是件新衣……刘慈难以置信,咕咕鸟从摩洛克山脉飞到埃姆斯特,竟然只为了帮她带几件冬衣?
  
  “都是狼神叫你送来的……?”
  
  咕咕鸟对此显然也很不忿:“是呀,你们要玩浪漫,累死累活差点把翅膀扇断的人是咕咕!”
  
  她和银狼玩什么浪漫,这死鸟!
  
  刘慈面红耳赤,绝不承认几件裘衣是她收到最让人贴心的礼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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