泼墨小说

字:
关灯 护眼
泼墨小说 > 犁汉 > 第二十七章:操法

第二十七章:操法

  第二十七章:操法 (第1/2页)
  
  大伙用完饭,就按上午造册的编制开始列队。
  
  首先,是甲什,什长陈焕立于一“甲”字小旗下,所部黄杰等十人分列其后。
  
  再然后是,乙什,什长丁盛立于一“乙”字小旗下,魏舟为副,所部金泉、赵镕、等十人分列其后;
  
  再后是,丙什,什长黑夫立于一“丙”字小旗下,所部是乡人郭亮,黄勇等十人列其后。
  
  最后是,丁什,什长张旦,他刚随度满送完粮回来,这会正一头汗的立在“丁”字小旗下。
  
  所部都是大桑里人,张武、张南、张达等气喘吁吁的勉强立在张旦身后。
  
  众人分列好,剩下的就是杨茂等有胆气的壮士十五人,又立在一”冲“字大旗下。
  
  他们就是张冲自己的卫队,也是屯部所在。
  
  至于张丙男的辎重队,现在很忙,既要跟着度满处理庶务,又要兼理后勤做饭。
  
  好在,一些薛家的徒附已经逐渐相信他们,渐渐听从指挥劳作,这事才勉强做起来。
  
  而且,他们上阵杀敌的机会也比较少,现在还没必要和大伙一起操练。
  
  无论咋样,这队列编制到底是弄起来了。
  
  别说,这一分类,即便还没发器仗鼓金,但比之前乱糟糟猬在那,要有气势多了。
  
  然后张冲便请杨茂给大伙讲武。
  
  杨茂点了下头,站在张冲身后,大声和大伙说:
  
  “凡操法,不过两条。一曰名,二曰刑。”
  
  “所谓名,就是会看旗帜,会听金鼓。
  
  倘若在战场上,万人厮杀,人声鼎沸,就是有再大的声音,又怎能传得下。
  
  所以大伙第一要事就是学这个,旗鼓既习,便能万人一心,千万人也能如臂使指。
  
  军中旗帜金鼓都颇为繁琐,那是给万人大战用的。
  
  我们现在人少,就学最简单的。
  
  后面我们会以什为队,分开操练,学习旗鼓。等各什都掌握了,我们再一起合练。
  
  下面我再说什么是刑。
  
  其实就是军法,禁条。
  
  旗鼓教会大伙知道如何往一处使力,但一样米,养百样人。
  
  有人勇猛,就有人怯懦。如果临战时,旗鼓起,勇者前,怯者不动。
  
  那勇士会因为得不到支持,为敌绞杀。
  
  而勇者一死,怯者更怯,必然军溃。
  
  后军一见前军溃散,误以为败走,然后他们也溃。
  
  这就是军崩,便是孙武在世,也难逃一死。
  
  所以,军法禁条,就是让勇者不莽,怯者不退,号令如一。
  
  我刚说的是一种情况,这是打了败仗而军崩的。
  
  更叫苦的是什么?
  
  就是明明打了胜仗了,但还是覆军杀将。这是为何?”
  
  说完,杨茂抿着嘴,问大家。
  
  大家一开始还是散漫无状,但杨茂动不动说这个死,那个死的,人人都认真起来了。
  
  现在杨茂问,还是大胆的丁盛率先回了:
  
  “要我说啊,老杨,你就是正卒做久了,教的这些都是军伍战法。
  
  咱现在是什么,是寇啊。
  
  人大兵来,我们傻乎乎的和人家列阵?
  
  咱才多少人,人家多少人,只要列阵而战,到时候必死无疑。
  
  咱就应该学当年大盗彭越,剽掠四方,让军卒抓不住我们踪迹。
  
  能战,就是当头的陷阵,咱弟兄们跟着后面厮杀。
  
  不能战,那咱就走,傻的才和军卒死战。
  
  所以,老杨,你讲这些旗帜金鼓的,又讲什么军法禁条的,就不合适。
  
  先不说,这旗鼓笨重,逃跑的时候不好带。
  
  就说这禁条,动不动就是斩,夜里说个话也要砍头,咱们是弟兄,不是啥鸡鸭猪狗。”
  
  丁盛越说,大伙越叫好,他们也讨厌学东西。
  
  学习?学个屁!
  
  所以,丁盛说的话,正戳在他们痒处。
  
  杨茂气得脸涨得通红,伸出哨棒就要揍,丁盛也不惯着他,也要绰起棒与他厮斗。
  
  眼看着这练兵场就要成了演武场了。
  
  张冲头疼的捂住额头,他连忙拉着杨茂和丁盛到了一边。问这两人:
  
  “你们就在这说说吧。我看看到底谁有理。”
  
  被丁盛的话气的涨红的杨茂,有一丝委屈,但他还是努力说服张冲:
  
  “渠魁,这丁盛说的看着有一丝道理,但实际上是惑乱军心。”
  
  听杨茂说自己惑乱君心,丁盛又来劲了,被张冲踹了一脚,才骂骂咧咧别开一边。
  
  杨茂接着说:
  
  “渠魁你想呀,丁盛说的是典型的流贼做法,有甚稀奇的,这世道哪个贼寇不是这么做的。
  
  如果渠魁你只要做一个啸聚山林的草莽,那我大茂没话说。
  
  但你不是呀。
  
  咱们不让大伙懂旗鼓,习军令,真的是活不长的。
  
  
  
  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
热门推荐
在木叶打造虫群科技树 情圣结局后我穿越了 修神外传仙界篇 韩娱之崛起 穿越者纵横动漫世界 不死武皇 妖龙古帝 残魄御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