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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一章 一封家书

  第七十一章 一封家书 (第2/2页)
  
  李智云和蔡虎又去了一趟高阳镇,按照各人的尺码,向居民购买了几套衣服。他穿上一件青色隐花绸布、圆领大袖的襕衫,佩上宝剑,看上去像一名外出游学的书生。给樊书香买了一件蓝色带碎花的襦裙,她穿上后就像一名丫鬟。而蔡虎则穿了一件紫色素布襜褕,装扮成管家。
  
  他们又花钱租了一辆青布蓬两轮马车,在军中找了一位会赶车的校尉,名叫王文清。王校尉名字听上去雅致,但人长得黝黑粗壮,穿上粗麻的衣服,看上去还真像一名车把式。
  
  折腾一番后,四个人就赶着马车出发了。五十里的路程,半天就到了。到了夏县县城外面,李智云、樊书香和蔡虎下了马车,跟着马车往前走。城门那儿有士兵把守,他们正在检查进城的行人。
  
  几个人走到城门口,一名士兵拦住了马车,大声道:“干什么的?”李智云面带笑容,语气柔和地:“长官,我们是外乡来的,进城走亲戚。”
  
  “走亲戚?”士兵的目光在他们每个人的身上扫了一遍,点头道,“那好吧,快交钱。”
  
  “交什么钱?”
  
  “城门税。”
  
  “我们又不是行商货贩,交什么城门税?”蔡虎辩解道。
  
  “魏王的命令,不管是不是行商货贩,进城都得交城门税。每人五十文,你们四个人,一共两百文。”
  
  李智云听明白了,城门税原先只收商贩的,吕崇茂把它扩大到针对所有人,实际上成了过路费。蔡虎还想争辩,李智云道:“算了,给他吧。”蔡虎掏出碎银,递给了守门士兵。
  
  交了银子后,四个人顺利地进了城。李智云回头看了一眼,这些士兵把守在城门口,就是专门收过路费的。吕崇茂不仅僭越称王,而且横征暴敛,进城就要交五十文,如此苛捐杂税,夏县的居民恐怕要遭殃了。
  
  进了县城后,他们沿着大街往前走去。仅仅半年多的时间,县城已经完全变了样,几乎让李智云认不出来了。当然,不是指街上的景物有了什么变化,而是街上的人完全变样了。在他的印象之中,夏县是个丰饶之地,百姓过着富足的日子。可眼前却是另一番景象,街上的许多人似乎营养不良,面有菜色。更令他不解的是,街道两旁还散布着许多流民,这些人衣衫褴褛,居无定所,有些人在店铺的屋檐下面铺了一些稻草,上面摆放着肮脏破旧的被褥,还有人在空地上用油布搭设了简易的棚子。穿着破衣烂衫的孩童追着行人讨要铜钱,一些流浪汉坐在街旁发呆,他们目光空洞,表情麻木。
  
  李智云不知道这些流民是从哪里来的,他们是夏县本地人,还是从外乡逃难来的呢?
  
  他们赶着马车去了驿馆。驿馆本来是用来接待官员的,夏县脱离大唐后,现在主要用来接待过往的商旅。驿馆里的驿卒都更换了,现在的驿卒,李智云一个也不认识。这样更好,免得他遮遮掩掩,怕被人认出来。他还居住在上次的那间客房,樊书香和蔡虎住在旁边,王文清因为要照顾马匹,就住离马厩更近的一间客房。等他们安顿下来后,天已经擦黑了。
  
  翌日上午,李智云带着樊书香和蔡虎上了街。他们走到一条大街上,街道旁边有许多家店铺。当他们经过一家店铺时,发现店主正在与几名士兵争执。李智云停下脚步,听他们争吵什么。原来,那几名士兵是来收钱的,可店主说还没开张,没钱给他们。
  
  店主是一名五十多岁的老者,穿着一件褐色素布的直裰,须发斑白,身体瘦弱。那几名士兵很是粗野凶戾,他们见店主不给钱,很不耐烦,上前就是一顿拳打脚踢。店主倒在了地上,一名士兵还不罢休,上前用脚去踹他。
  
  这些士兵如此欺负老弱,樊书香实在忍不住了,冲上前飞起一脚,将那名士兵踢翻在地。旁边的一名军官一见,领着几名士兵气势汹汹朝樊书香走过去,叫道:“嚯,小娘子武功不错呀,想找喳儿吗?”
  
  李智云一见情况不妙,连忙上前拦在中间,满面笑容地:“长官,误会,误会。这位店家欠你们多少钱?我替他出了。”军官上下打量了他一下,见他像个斯文的公子,也不想把事情闹大,便扭头问旁边的士兵:“这家欠多少钱?”
  
  “一百文。”
  
  李智云转身向蔡虎要了一块银子,递给对方道:“这是五两银子,多出来的给弟兄们买酒喝。”军官接过银子,在手掌里掂了两下,道:“这位公子倒挺识相的。”说罢转过身去,一挥手,带领手下士兵又去了旁边的那家店铺。
  
  樊书香走到李智云身旁,盯着那帮士兵的背影,心有不甘地:“你怎么给了他们那么多钱?太便宜这帮家伙了。”李智云小声地:“花钱消灾嘛,别忘了这是什么地方,千万别再惹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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