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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31 迁都的林丹汗

  731 迁都的林丹汗 (第1/2页)
  
  要说到察罕浩特这座城市,那故事可就多了,就在十几年前,这个地方还完全不存在呢,它是林丹汗——自称为鞑靼诸部落共主的大汗,兴建的鞑靼新都城,同时也是红教信仰在鞑靼的中心,因为它的兴建,是伴随着林丹汗接受灌顶,并且改信红教而来的,所以,这个新城市还有另外一个名字——金刚白城。
  
  金刚白城之中,当然处处都是佛塔,对于信奉红教的科尔沁草原来说,这座城市肯定是颇有吸引力的,不得不说,如果不是决定依附建州这个好邻居,而不是跟随傲慢跋扈的林丹汗,林丹汗改信红教的做法,也会让他们兴起很强的好感——信奉同一种教派,也就意味着依附之后,可以享受草原和平的好处,同时却不用更改自己草场上的基本信仰体系,更换喇嘛、废弃佛寺,这也就意味着治下能够延续太平,给台吉们省了很多事儿。
  
  但是,察罕浩特才兴建起来没有几年,佛塔刚修了几座,察哈尔的局势又有了新变化,这变化几乎是和建州由盛转衰同时开始的,而科尔沁的台吉们,更关心的当然是激烈交战的建州方向,对比较和平的察哈尔,也就少派了探子,等他们注意到的时候,土默特对林丹汗的态度已经有所转变了。
  
  卫拉特、喀尔喀、土默特、察哈尔、科尔沁、布里亚特(小半个通古斯),这些还可以用漠西鞑靼、漠南鞑靼、漠北鞑靼来划分的草原部落,原本真正在林丹汗统辖之下的,只有察哈尔而已,其余各部,要么是只承认他是名义上的共主,要么干脆连共主的名分都不肯给,直接认为他只是察哈尔的大汗。
  
  ——可现在,土默特居然主动向林丹汗靠拢,甚至于台吉王爷们,和林丹汗会盟,让整个土默特都归于林丹汗的名下,接受他的直接管辖,林丹汗甚至直接把都城迁移到土默特境内去了,还叫察罕浩特,在旧都城的遗址上,只留下了几座还没建完的佛塔。
  
  科尔沁的贵族们,只知道有这回事,但原因则是众说纷纭,没个定论,他们倒是也有亲戚跟随林丹汗迁移去新察罕浩特了,但是珍儿他们没有往娘家写信的习惯,而且林丹汗是往远处迁移,联系便更加不方便了,这几年科尔沁也没有派人去朝觐林丹汗,算起来,瓶子她们这一行人还算是朝觐使者,只怕在外人看来,是科尔沁对林丹汗示好的开始呢。
  
  说到林丹汗迁徙的原因,就连喀尔喀的牧民都知道得比他们清楚,“其实就是因为开了边市,延绥镇和土默特毗邻,羊毛贸易做得非常好,那里的牧民都在养羊,还在种苜蓿——这还不算结束。”
  
  说话的是男主人,萨日朗的大哥哥,他自豪地拉过小妹妹,在她脑袋上揉了一把,“只要是十四岁以上,会读写拼音的鞑靼人,买活军都接收他们做工,主要就是在边市做买卖,养马、运货,和延绥镇的汉人合伙……现在土默特的小伙子,再也不出家做喇嘛了,就连我们喀尔喀部落的牧民,他们也接收,在边市做活,吃得饱、穿得暖,虽然没有钱,但比放羊放牛舒服得多!当然也比做喇嘛要舒服!”
  
  “要是学会说汉话了,他们还能去南面买活军的土地上做事,虽然要走很远,但到了那里,是真的享福啊——你们吃过蘸糖稀的糜子黏糕吗?真是……”
  
  男主人闭上眼睛,陶醉地回味了好一会,“来换羊毛的商人,是我们的远房亲戚,喀尔喀右翼下旗台吉,和女奴生的孩子,他妈妈是老额涅格的妹妹,他来收羊毛时,给我们带了一盒黏糕,那个滋味,那个滋味……就算是长生天住在舌头上,也莫过于此了!”
  
  糜子黏糕!
  
  这个词立刻在很多人的嘴巴里激起了馋涎,鞑靼人爱吃黏食,当然也爱吃甜的,满珠习礼也对这户人家的富裕恍然大悟,“怪不得你们家的日子好过,但你们为什么在这儿放羊呢?——有这样一门亲戚,你们该在下旗附近才对!”
  
  鞑靼人交谈,有时就是这样率直,主人也不生气,而是笑呵呵地说,“换羊毛的商人,虽然有好东西,可说话不如人口繁盛的家族好使,我们家活下来的男孩少,就把靠近边市以及汉人边境的草场让给了男孩多的人家——他们的孩子都要去边市,要是住得近,回来探亲能少走半个月的路呢。”
  
  “原来是这样。”满珠习礼也认真地点头,“你们是大度的人家,让孩子们找到了出路,长生天保佑你们。”
  
  瓶子跟着微微颔首,在心底,她对这户人家的好感增加了——这里的话,就牵扯到了鞑靼人的习俗了,鞑靼人为什么这么尊奉喇嘛教,也不能说是完全没有缘故,在瓶子想来,如果抛开修来世这些说头,最大的好处就是喇嘛教是接受僧人修行的,而且管他们一口饭吃。
  
  这一点其实非常重要,因为萨满教可不要那么多萨满——但一户人家的男孩多了,舍不得分家的话,该怎么办呢?草场就只有这么多,能养活的人口是有定数的,多了大家都吃不饱,少了的话,活计又没人干。所以,这里就存在一个尴尬的情况:在草原,孩子要平安长大不容易,所以能多生要尽量多生,这样运气不好,要是死了几个,那也还有盼头,别的孩子会长大的,草场和牛羊有人继承、照看,血脉能够延续,自己老病了也能指望后代们照顾一一。
  
  可是,要是运气好,大家都没有死呢,饭就有点不够吃了。所以,凡是在草原讨生活的游牧民族,都习惯让幼子守灶,长子长大了,和父亲一起打下的土地就有一部分归他,让他分出去单过,还能生孩子的父亲,就还有余力为小儿子挣下新的家业——不管是去抢别人的,还是如何,反正成年的儿子分出去了,自己的血脉就有了保证,后头的儿子,自己能挣多少就是多少,也别埋怨。
  
  因此,自古以来,草原上也是纷争不断,各部落之间彼此争抢,凝聚力不强。但后来,鞑靼人的大汗出现,从此草原上就有了秩序,斗争不像是原本那么频繁了,孩子们长大以后,就让人为难了:现在不许打仗,不许和同族抢地盘了,那么,要么是一部草原团结在一起,去抢另一部草原,要么就是让家里多余的丁口出家去。
  
  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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