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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五十章知县客人

  第一百五十章知县客人 (第1/2页)
  
  兴化县衙内,梁川这是三进宫了,虽然每一次都比上次强了不少,先是阶下囚,然后是来县衙办事,最后是变成知县老爷的座上宾,前后的时间也很短,但是地位不一样了。
  
  面见知县老爷,这个是什么概念。这么说吧,梁川原来是整个天朝公务员系统食物链最底端底端的一名小科员,也许奋斗二十年可以升为股级干部(唤作不入流),然后享受科级待遇,这已经算是走上人生的颠峰了,但是这时候他要找他们局长汇报工作的时候,还是要战战兢兢地站在局长办公室外,等着局长梳洗着装完毕后,才能诚惶诚恐地走进局长办公室。
  
  而他们的局长要找县委书记,就参照梁川找局长汇报工作吧。
  
  此时的梁川直接跨过了好几级,就相当于是一个在乡下养猪的老汉,有一天县委书记心血来潮找他去聊一聊今年母猪的配种情况,地里的庄稼收成情况。嗯,大概就是这个意思,基本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。
  
  说实话,上辈子梁川连安保的时候都没见过县委书记的尊容。在这个时代尊卑等级越严重的年代,有幸成了知县的客人,这不知道算不算是风水轮轮转,明年到我家。。
  
  兴化衙门内,办公的明堂后边就是知县住的别院。进了宅门往西边拐,有一个花厅,这里就是知县老爷会客的地方,古代地方政府的官员必须住在衙署内,出于履行职责、方便工作、环境安全和廉政保密等多方面的需要。
  
  梁川领着辛无病,两个人被衙役带到了花厅里面,梁川和辛无病两个挺知趣的,像两根木头一样杵着,去人家没有主人家同意,家里不能随便乱坐。
  
  这个时候的夜里风寒冷露重,知县老爷上了年纪,身体已大不如从前,回府后便于换了一身便服。客厅里摆放着几副字画,落款都是梁川不认识的名字,字倒是写得周正浑圆,至少在梁川这个不会书法的人看来,那是相当不错的。墙上的字都是楷书,没有半副丑书。
  
  辛无病点评了一下几副字画,评价都很高,但是这个东西梁川眼里也就知道几个人,苏黄米蔡,可惜年代还没到。
  
  知县老爷一脸春风地从偏房里走了进来,梁川两个人赶忙弯腰行礼。对于这个土地公,起码的礼数还是要有的,至少人家的人生成就比自己高,对于有本事的人,自己要知趣一点。
  
  “坐,别站着。”宋知县自己坐下来以后,也没让他们两个人站着。
  
  “我们站着就好啦。”梁川一脸真诚地说道,对别人的那种恭维假笑,他可不敢拿来糊弄这些官场的老狐狸,只会让人反感。
  
  近距离看宋知县的外貌会比这些普通人保养得好很多,比起郑祖亮他们这些有钱的商人,也差不了多少,这老头透着一股子的精明,给人一种庸庸碌碌的感觉,但是你细细看他们的眼睛,就会发现他们的眼睛里都藏着世故。
  
  “我还差点看走眼了,说说看,你的老师是哪一位,在哪个书院学的这身文采!”下人研磨了一盏茶,茶碗还是建盏的曜变天目碗,后世的奇珍!
  
  梁川看着那个碗眼睛都直了,有一只这种碗传到岛国,刚开始只在几个幕府将军之间流传,辗转之后传到了三菱公司的老板手里。三菱老板认为这是天下至宝,自己不配使用,只敢珍藏着,最后就变成了岛国第一的国宝。
  
  梁川可不敢直接跟他讲自己毕业于下马坊农业学院,宋知县也不可能认识,只能说道:“知县老爷,那个都是朋友乱叫的,当不得真。我没有老师,老师籍籍无名,早已离开人世,世上也没有留下只言片简,您不认得。”梁川不知道把自己几个老师说死了,后来被他们知道了,会不会找自己拼命。
  
  “哦?”宋知县目光凿凿地看着梁川,明显是不相信他的鬼话。他让人下人拿来了一方端砚,一张微微泛黄的宣纸缓缓铺开,“晚上那首词帮老夫写下来,是首好词,他日回东京,我让几个老东西开开眼,这兴化深山里藏着一头猛蛟啊!”说完还玩味地看着梁川。
  
  梁川被他说得小心肝直跳,这评价好高啊,其实自己肚子有多少墨水自己知道,自己就是抄袭了别人的传世名篇而已,不过既然自己第一个说写出来了,那就是自己的了。
  
  这些人也真是的,每个人都喜欢考验自己的书法,自己什么都还能拿得出手,能文能武,唯独这写毛笔字那是从来没练过,怎么整,写出来的字连家里的叶小钗都嘲笑自己。
  
  “呃。。。回大人,这字我写不来。。”梁川老脸有点发红。
  
  宋知县皱了一下眉头,还以为他不想写给自己,“怎么,晚上表现的时候可是很干脆,这会倒拘谨起来了?”
  
  “不是的大人,晚生未练过书法,这字实在难登大雅之堂。”梁川没办法只能实话实说了。
  
  “你只管写,字差了一点倒可以栽培。”宋知县还以为什么呢,字这个东西写得越好的人越谦虚,这小子估计又想卖弄一下,写出一手好字来让大家惊艳一下。年纪轻轻的,不学点什么好的,专门在这些旁门左道上花心思。不要讲宋知县,连辛无病都不相信。
  
  宋知县发话,梁川不敢不从。只是当梁川刚拿起笔,宋知县和辛无病同时皱了一下眉头,他们从未见过如如此诡异的握笔法。再看,梁川用着拿硬笔的手法写了几个字。
  
  毛笔笔锋柔软,写在纸上,那个字简直跟车祸现场一样,歪歪扭扭,没有结构,没有笔法,连一点美感也找不出来。估计这个时候初学的毛头稚子都不至于写出这样烂的字来。
  
  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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